陵园审批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与初步审核
申请人向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民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是否齐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全面审核与审批
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根据审核结果,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若审批通过,颁发相应的证件;若未通过,则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
公示与监督检查
将审批通过的墓地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等信息公示在指定媒体上,接受公众监督。
如有异议,公众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将认真考虑并及时回复。
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已经颁发的证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发展规划与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公益性公墓发展规划,并经上级政府批准及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需制定本地区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并经上级政府批准及备案。
省民政厅则需制定本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及备案。
具体流程细节
公益性墓地审批流程包括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和送达等步骤。申请人需提供详细材料,如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并经过市殡葬管理所或属地政府的审核审批。
经营性公墓的审批则需经过市(行署)民政部门的审核同意,并报省民政部门审批。此外,若涉及与外国、港澳台人士的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则需进一步报民政部审批。
综上所述,陵园审批程序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审核与批准,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并通过一系列的审核和公示程序,最终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