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办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明确催办对象与要求
确定需要催办的具体事项。
明确承办工作的时限、方式、原则等要求。
记录催办情况
将催办工作的相关内容以《文件催办单》或其他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催办依据。
定期或随时催询
定期向承办部门或人员催询工作进展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随时进行催办。
协助解决问题
及时协助承办部门或人员制订和实施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公文迅速有效地运转。
验收与反馈
验收办毕的公文,综合反映承办工作的实际情况与结果。
注销已办结的公文。
其他补充手段
电话催办:直接打电话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询问了解文件承办的情况,并记录在催办登记上。
发函催办:通过书面形式发函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督促和了解承办件的办理情况。
登门催办:亲自到承办部门面对面了解和询问文件的承办情况,督促尽快办理。
监督与反馈
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催办工作,落实事情的负责承办人,填写催办记录,督促催办进度,及时反馈催办情况。
承办人员对所受催工作负直接责任,并与办公室催办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信息反馈渠道顺畅。
总结与归档
对催办工作进行总结,汇总督办结果。
将催办记录和相关资料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催办工作有序进行,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