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程序是一个涉及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法律程序,旨在帮助债务人恢复财务健康并避免破产清算。以下是破产重组程序的主要步骤:
申请与受理
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
法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受理。
债权申报与确认
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审核债权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重整计划制定
债务人或管理人在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债务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偿债方案等。
重整计划表决与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经各表决组通过后,报请法院批准。
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执行
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
管理人监督执行过程。
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重组计划审批阶段
提交重组计划给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债权人会议表决重组计划。
法院裁定批准或驳回重组计划。
重组期间的管理
债务人申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
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务。
重组完成与结束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企业恢复正常运行。
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宣告企业破产。
破产重组程序旨在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商,制定出可行的还款和经营计划,以恢复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个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