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决策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确定议题
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确定议题。
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会前准备
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汇总、打印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会议通知
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范围合理,扩大知情权和参与权。
会议讨论
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作出决策
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
公布决策
将决策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科学性,通过充分的意见征求和讨论,最终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对上述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