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户的纳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农户申请
农户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含在线申报),签字按手印,并依法对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进行核查授权。
入户核实
村组干部和驻村干部按照“两人同行”原则,及时组织开展入户核实,采集相关信息(采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表)。
村级评议与公示
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监督人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等,对入户核实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政务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审核。
乡镇(街道)联合审核
乡镇(街道)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进行调查核实,填写《监测对象认定乡(镇)核查表》,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监测对象初选名单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公告。
区级审定与公告
经区乡村振兴局审定、公告后,由各村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信息比对与录入
县级扶贫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监测对象,并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村民委会议审议
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提交至村民委会议进行审议,以确定是否纳入监测户。会议需有村委会主任主持,全体村民委成员参加,并通过相关帮扶措施。
公示与审核
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行业部门预警汇总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花名册,由县、乡、村干部同步入户核实,并进行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复核初审会议研究,最终由县级批准纳入,乡村采集录入信息。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监测户的纳入过程公开、公平、透明,并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核实和评议,确保监测对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