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章程的程序叫做 公司章程变更程序。具体步骤包括:
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通常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因为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有深入了解。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大局,因此不得在会议期间临时提出,而应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准备。
通知股东:
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给股东,因为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对于临时会议,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各股东;若发行无记名股票,则需提前三十日进行公告。
召开股东会,讨论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股东(大)会是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定职权机构。表决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则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定事项审批与公告:
如果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特定事项,如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或需要主管机关审批的变更事项,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公告。
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应于章程修订后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以上步骤完成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即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违反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公司章程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