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重整程序是指 当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由于某些原因,如债务人未能执行重整计划、经营状况恶化、存在欺诈行为等,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企业破产。具体情形包括: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拒绝执行重整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法院在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下,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
如果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财产或其他不利行为: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法院也可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未提出或未通过重整计划:
在重整程序中,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被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可能会终止。
其他法定情形:
如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等,法院也可能根据法律规定终止重整程序。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人在提出重整申请后,可能由于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战略调整等原因,决定撤回重整申请,此时法院会终止重整程序。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如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申请材料不齐全等,会裁定不予受理,重整申请即告终止。
综上所述,终止重整程序意味着企业无法通过重整程序获得拯救,将进入其他法律程序或清算阶段。法院在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时,会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可能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