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盘亏处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报《资产盘点表》
详细记录盘亏的固定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值、已提折旧等。
由盘点人、资产管理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性。
分析原因与初步处理意见
资产管理部门分析盘亏原因,如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盗窃等。
确定相关责任人,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如索赔、责任人赔偿等。
索赔处理
若盘亏固定资产属于财产保险范围内,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按保险合同索赔。
内部审批
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流程和管理权限,对盘亏处理意见进行审批。
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赔偿金额和方式。
会计核算与收款
盘亏处理得到批准后,会计部门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记录盘亏损失和收到的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会计处理
报经批准前,将盘亏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冲减已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并转出相应进项税额(如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则不需要)。
报经批准后,若收到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则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若需计入营业外支出,则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报表与披露
填报《盘亏固定资产申报表》,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对盘亏固定资产进行认定审核,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履行相关披露程序。
后续措施
调查并分析盘亏的原因,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例如加强库存管理、改进仓储程序或强化内部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规范地进行固定资产盘亏处置,确保账实相符,并合理处理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