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材料需要根据再审的类型和法院的具体要求来准备。以下是一般性的再审材料清单:
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逐项列明符合的事由。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盖章。
再审申请书副本(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另加4份)。
当事人身份材料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裁判文书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如果是二审或再审裁判,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证据材料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新证据(如果有),按照要求提交份数和证据目录。
其他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律师事务所函及再审申请人给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代理人)。
公民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相关部门证明函件(如果是委托自然人代理)。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基层法律服务所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
请注意,以上清单是一般性的要求,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法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准备再审材料前,先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材料符合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