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扫描手机的时间 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所需时间。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的说明: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实际操作情况
报警立案后,警方会根据具体案情及需求而定手机信息采集中期限。通常而言,此为必要调查手段,依法依规提取且时效有限。但若案情繁复需更久时日查证,获取手机信息日期亦会适度延长。
派出所在采集手机信息时,需要遵循标准化信息采集相关规定,并且采集证据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采集手机信息是公安机关正常警务工作需要,不会对公民今后的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
建议
配合调查: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保护隐私:在采集手机信息时,警方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对采集信息有疑问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