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任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要填写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专业技能等。
单位推荐
工作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材料需经过单位主管部门的进一步审核。
区人事局或市职称办审核
初级及初聘材料由区人事局审核,中高级材料由区人事局初审后报市职称办审核。
评审委员会评审
将申报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进行评审。申报人需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和考试、考核。
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通过后,高级职称人员需报省职称办审批后下文,中级职称由市职称办审批下文,初级职称由区职称办下批文。评审结果通常需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颁发资格证书
通过评审的人员由市职称办或区职称办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单位办理聘任手续
获职称资格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包括签订聘约、颁发聘书等。
岗位空缺与聘任
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设置情况,决定是否聘任通过评审的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若单位无相应岗位,即使人员通过评审也可能无法被聘任。
建议:
申报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通过评审的人员应及时与单位联系,了解聘任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