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推荐干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动议报批
提交干部调整动议报告。
提供“三定”或“五定”方案复印件。
推荐及考察程序
组建考察组。
采用民主推荐或会议推荐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至少要达到确定范围人数的三分之二。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推荐结果由本单位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拟任人选呈报
将考察对象的相关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
组织考察
由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察,可能包括组织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
研究决定
人社局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提交政府党组会研究决定。
任职前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履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由人社局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材料归档
将所有相关材料归档。
此外,对于后备干部的推选,流程可能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参与后备选拔者的资历要求,并予以公布。
采取自荐、民主推荐或领导提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后备干部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后备干部选拔对象。
结合工作业绩和能力素质考评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评估后备干部候选人的能力素质,采用多种测评方法。
确定正职或副职后备干部人选,并由上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后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差额考察认定。
这些步骤确保了事业单位推荐干部的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评估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