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工会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提交《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等)。
说明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党政领导对组建工会的意见和支持。
成立建会筹备组
上级工会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并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若不是会员,需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并办理手续。
发展会员
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组织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和会员登记表。
建立工会小组
根据会员人数成立工会小组,以便于管理和活动。
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选举结果需报上级工会批复。
履行报批手续
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前,需向上一级工会和主管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候选人名单。
选举结果公布后,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
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根据女职工数多少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遵守法律法规
工会组建过程中应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建议:
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会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组建工会时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确保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