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撰写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应包括辞职原因、递交时间,并由辞职人签名。
等待审批
递交辞职报告后,需等待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批。在此期间,应继续正常工作,并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准备好交接事宜。
交接工作
审批通过后,与考勤管理部门、劳资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接,检查核对考勤记录和奖惩记录,清算工资。
与社保、人力资源、财务部门对接,了解并办理档案、社保、公积金转移或封存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
在各项手续达成一致后,找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离职证明材料。
办理工作交接,确保所有工作内容和物品都已妥善交接。
领取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转移相关关系
将人事档案、集体户口、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进行转移。
离职后事项
保持与公司的良好关系,必要时可提供推荐信或业务资料给新单位。
建议:
提前规划好离职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办理各项手续。
在离职过程中,保持与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的良好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妥善保管所有相关文件,如辞职报告、离职证明、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