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村长的选举程序如下:
村(社区)申请
与受聘方商议后,经行政村(社区)“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名誉村长初步建议人选,并上报乡(镇)党委。
乡镇(街道)汇总审核
乡(镇)党委对行政村(社区)上报的名誉村长拟聘对象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名誉村长聘任对象,并批复各村(社区)。
村(社区)聘任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适时举行聘任仪式,各行政村(社区)与受聘的名誉村长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任证书。
县(区)备案
对各行政村(社区)聘任的名誉村长,由乡(镇)党委抄报县(区)级组织、民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建议: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
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应确保所有有选举权的村民都能参与,以保证聘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