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审程序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上诉期限
当事人收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后,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于民事案件,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上诉方式
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但口头上诉需要得到法院的准许。
上诉状内容
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请求和理由。
证据和证明材料。
提交上诉状
上诉人需将上诉状及其副本提交给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对于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检察院对判决结果提出抗诉时,也需要提交抗诉书。
法院审查
二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审查上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立案。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两种方式。
开庭审理
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开庭前,法院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并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公告。
开庭审理包括以下步骤: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
裁判文书
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通过以上步骤,当事人可以顺利提起二审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建议当事人在提起上诉前,仔细准备上诉材料,确保上诉请求和理由的充分性,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上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