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车祸后,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现场处理
保护好现场,如果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果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责任认定一致,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如果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责任认定不一致,应立即报警,并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查与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记录事故情况,并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申请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认定书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协商赔偿事宜,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可以报警后由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
建议:
在处理车祸时,应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车辆损坏情况等,以便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使用。
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赔偿调解不成的,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