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实体移交
工程验收:由业主或相关机构组织,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其实体质量、功能性能等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
问题整改: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需要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移交协议:在确认工程项目无遗留问题后,双方签订工程实体移交协议,明确移交的时间、范围、责任等事项。
工程资料移交
资料整理:施工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
资料审查:业主或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移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资料交接: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双方签订工程资料移交清单,明确移交资料的名称、数量、版本等信息,并进行交接手续。
交工后服务
服务组织形式:工程移交后,工程按合同履行交工后服务义务,由企业与业主协商交工后服务的组织形式,既可以在工程现场保留部分项目部人员,也可在原项目部撤离的情况下,由企业安排其他人员承担工程移交后服务。
其他相关程序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总包单位、设备厂家以书面清单形式把有关系统操作规程、产品说明书在代建单位的认可下直接移交给使用单位。
综合验收:交接工作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加,由代建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直接与使用单位进行对接验收交接。
钥匙移交和签收:进行钥匙移交和签收,标志着交接工作的正式结束。
以上程序确保了工程在移交后能够顺利过渡到使用阶段,并且后续的运维管理能够有序进行。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各方严格按照这些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工程移交的顺利进行和后续服务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