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低保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以证明自身的经济状况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提交退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低保退出申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
审核申请材料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情况是否属实。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等工作,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办理退出手续
经审核确认符合退出条件的,民政部门会办理低保退出手续,停止发放低保金,并告知申请人相关结果。
送达停发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县)民政局会通过相关事务所送达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理由,并收回领取证。
信息系统注销
取消低保资格的信息需要同步至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将该低保户信息从系统中注销。
移交转介档案
取消低保资格后,居委会需要将该低保户的转介档案移交至街道办社会保障科目,不再跟踪服务。
建议申请人在决定退出低保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确保退出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