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鉴定包括以下程序:
当事人申请鉴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法院同意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鉴定机构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要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是否属于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是否合法。
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充分。
对符合要求的鉴定委托,予以受理,并作出受理决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鉴定阶段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或选择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
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
对不同的鉴定事项采用不同的鉴定方式。
补充鉴定阶段
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主要原因是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
鉴定结论
鉴定确认后,司法机构会向相关部门递交司法鉴定文书。
最后,当事人需拿着鉴定文书出庭。
这些程序确保了司法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法性,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