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申请
用地单位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等。
受理和审查
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征询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将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地价评估
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集体决策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将拟订的出让方案报请上级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公开交易 (如适用):
若涉及公开交易,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交易。
签订转让合同
交易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办理出让手续
土地使用者按出让合同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建议:
在进行划拨土地前,建议用地单位详细咨询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划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