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残是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22 14:56:56 热门攻略

工伤伤残评级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将依法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伤残鉴定申请

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现场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将安排专家对劳动者进行现场鉴定,此时劳动者可能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医学检查。鉴定过程中,专家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情、治疗情况以及康复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依法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在收到初次工伤鉴定结论后,如果劳动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总结:

工伤伤残评级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申请、现场鉴定、鉴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定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公正、客观的伤残等级评定,并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