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转正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撰写思想工作总结
考察对象需要撰写一份关于试用期以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总结,通常要求约1500字。
组织人事部门考核
包括本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谈话和廉政鉴定等环节,通过这些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
党委会议审议
组织部门将考核情况汇报考核对象所在党委会议,并提出初步建议。
公示
通过党委会议后,考察对象的情况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馈。
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包括确定岗位等级、工资薪级及签订聘用合同等。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
对于部门人数较多的情况,会进行个别谈话,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等人的意见,谈话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0人。
考察组综合评价
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对科级干部做出综合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胜任现职和按期转正的意见。
上级主管机关审核
考核合格的干部需填写转正定级审核表,报所在人社局审核备案,确定岗位等级及工资薪级,然后办理岗位聘用和聘用合同。
合同签订与备案
最终,经过上述流程,干部将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并且试用期间计算在聘用期内。
建议:
干部在撰写思想工作总结时应全面、客观地反映自己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和成长情况。
在接受考核时,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如实提供所需材料。
在整个转正过程中,应保持与组织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解答考核组或党委会议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