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转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提出申请
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审核与签署意见
转出学校审核申请后,家长需持《转学联系表》分别到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学籍档案转移
确认所有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并交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审核
转入学校接收转学材料后,需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上报和审核,并向家长开具《转学办理通知单》。
教育局审核
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学生即可到新学校报到并完成注册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学生成绩报告单等。
建议
家长在办理跨县转学手续时,务必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由于学籍全国联网,转学手续不能撤销或重建,只能办理转学手续。
建议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以确保学籍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