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法律文书送达:
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包括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等)送达给公安机关和监狱。
罪犯移交:
公安机关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在一个月内将罪犯移交给监狱执行刑罚。
收监手续:
监狱在收到罪犯及相关材料后,会办理收监手续,并对罪犯进行身体检查。
通知家属:
罪犯入监后,监狱通常会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罪犯家属。
异地调动:
如果服刑中的犯人需要异地调动监狱,通常需要有正当、重大的、合法的理由,并且需要得到两地监狱的共同上级批准,由两名以上警察押解交接。
监外执行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这需要得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的批准。
以上步骤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以当地司法机关的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