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事实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与重大程序性事项相关的事实,它们主要涉及诉讼行为的合法性、诉讼进程的决定以及公正审判的保障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涉及人权司法保障的程序性事实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审前羁押等事实
决定诉讼进程的程序性事实
立案
移送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等事实
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序性事实
管辖
回避
公开审判等事实
其他程序性事实
当事人适格的事实
主管和管辖的事实
审判组织形式的事实
审判方式的事实
适用强制措施条件的事实
诉讼期间的事实等
具体案件中的程序法事实
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诉讼程序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应否审理和管辖的事实
申请回避的事实
对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事实
对案件采取搜查、扣押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是否合法的事实
其他取证程序合法性的事实
诉讼期间延长或被延误的事实
其他关于程序法的事实,如延期审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综上所述,程序性事实是刑事诉讼中一系列与程序合法性、诉讼进程和公正审判密切相关的事实,它们对于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案件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