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抵押后的程序如下:
贷款申请
借款人持有效购房资料、首付款凭证领取、填写申请表,并由借款人单位签章后连同所需贷款材料交由审核人员进行面谈。
审批
审核人员结合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等情况,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后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开办还款账户及办理保险手续。
签订合同
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需要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表等文件,并由经办人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受托银行会审。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将会审后并签章的借款合同返回。
银行会审
经办人将核对无误且由委托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签章的借款合同、划款授权书、借据等材料送交受托银行会审,受托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并签章。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受托银行审验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及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抵押证明交回。
资金划拨
根据办理完善的借款合同、房产抵押登记证明等,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在受托银行所设立的委托贷款专户,并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
受托银行根据划款通知、放款名单及借款合同等,在两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及填写贷款发放日期等,并及时将有关合同、借据等材料返回给借款人。
建议:
借款人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
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
办理抵押登记时,借款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文件,并确保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