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询谈话是一种庭审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询问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以下是庭询谈话的一般程序:
启动方式
庭询谈话可以由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
传票通知
法院会通过传票通知当事人参加庭询谈话,传票上会注明谈话的时间和地点。
调解程序
庭询谈话是调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会在谈话中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证据交换
如果需要开庭审理,庭询谈话中可能会包括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的环节,以明确争议焦点。
程序适用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督促程序
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并且符合督促程序的规定条件,法院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调解不成
如果调解未能成功,法院会及时作出判决。
庭审记录
庭询谈话的过程会被记录在庭审笔录中,当事人和其他出庭人员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通过这些步骤,庭询谈话旨在促进案件的公正、高效解决,同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程序。建议当事人在庭询谈话中充分阐述自己的立场和证据,以便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