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起诉状
起诉人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审查起诉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确认起诉是否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立案通知
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的受理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等。
缴纳诉讼费
当事人应在法院立案之日起7天内到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的银行收费窗口或法院附近的银行交纳诉讼费。
案件移送
完成上述工作后,立案法官将会把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
送达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查明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则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
判决
法庭审理结束后,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判决。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建议:
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起诉状内容完整、准确,并按时缴纳诉讼费,以便顺利启动庭审程序。
若对立案程序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