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程序如下:
提出辞职申请
村委会成员需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辞职申请,内容包括辞去的职务和辞职原因,并填写村委会成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
辞职申请需要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辞职申请后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辞职请求并进行表决。
表决需获得通过,并在五日内公告。
免职或罢免程序
对于组织劝辞的干部,应及时向乡党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劝辞后仍拒不辞职的村支两委成员,如果是村支委班子成员,由乡党委予以免职处理;如果是村委成员,则启动依法罢免程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时,需向村民委员会递交辞呈,村民委员会应在3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其辞职请求。
备案与公告
辞职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需报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并在五日内进行公告。
总结:
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程序包括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免职或罢免程序,以及备案与公告。整个流程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确保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