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重用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布公开工作方案
公布事业单位提拔调任的工作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
组织单位人员对报名参加提拔调任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民主推荐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组织本单位人员对他们进行民主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面试
组织相关人员对民主推荐和面试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评估其能力和适应性。
党委或党组会议研究
将民主推荐和面试表现优秀的人员提交到党委或党组会上研究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征求意见
对市委组织部批准的动议方案,分别征求分管县领导的意见,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考察
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个人简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等,并形成考察报告。
会议研究
组织部召开会议,研究推荐情况,集体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最终任用人选。
纪检监督
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对推荐出的人员进行书面监督,确保选拔任用的廉洁性。
公示和审批
将最终确定的拟提拔任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提拔重用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德行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