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司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起诉阶段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请求和证据。
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不符合的,退回文件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辩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答辩,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开庭审理阶段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时,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证据作出判决。
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包括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建议
准备充分:在提起诉讼前,务必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
选择适当的法院:根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条件允许,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离婚案件将经过司法程序得到合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