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人撤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报警人需前往原报案的公安机关,向接待员说明需要撤案,并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
填写《撤销案件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撤案的原因和理由,并签字确认。
审核申请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案件情况,判断是否满足撤销条件。
如果审核通过,公安机关将出具《告知书》,告知撤案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
缴纳费用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如果有的话)。
撤销案件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详细记录撤销案件的案由、原因、法律依据及决定事项,并由公安机关加盖公章,注明年月日。
撤销案件决定书正本将附卷备查,副本则送达原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作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凭据。
解除强制措施
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所有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冻结的财产等。
报告上级机关
公安机关在决定撤销案件后,需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并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通知相关方
撤销案件后,公安机关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建议:
报警人在决定撤案前,应仔细了解案件情况,确保撤案符合法律规定。
撤案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
撤案后,如需进一步处理相关事宜,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