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法官辞职的程序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
法官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
辞职申请中应包括辞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信息。
单位意见
接受申请的法院或单位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
报任免机关
按照管理权限,将辞职申请报任免机关审批。
免职程序
任免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现任职务。
等待审批
辞职申请提交后,法院或相关机构会进行审批,这可能涉及与上级法院或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商。
办理离职手续
一旦辞职请求获得批准,法官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法院财产、清理个人文件等。
确定离职日期
法官和法院会协商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在此之前,法官可能需要继续履行职责,直到离职日期到来。
限制性规定
法官在辞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除非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
建议:
法官在辞职前应仔细考虑职业规划和个人利益,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辞职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