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开标是指在招标主管部门同意且所有投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进行开标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招标人及有关人员签到:
在招标人主持下,所有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签到。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招标人宣布开标会议正式开始。
介绍工程项目情况:
招标人代表介绍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场:
确认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是否到场,并确认其身份。
公布招标文件的接收情况:
宣布所有投标文件的接收情况,包括是否按时递交和密封完整性。
检查密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宣布开标顺序: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或抽签方式确定各投标人的开标顺序。
唱标:
按照开标顺序,公开唱出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
确认开标记录:
记录开标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信息,并由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签名确认。
公布标底:
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开宣布标底,供评委评标参考。
退场:
完成上述程序后,所有参与人员退场。
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开标必须获得所有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且招标主管部门的批准,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此外,开标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都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体现。